中共重庆市涪陵区直机关工委 关于同意成立中共重庆市万忠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的批复
来源: | 作者:涪陵律工委 | 发布时间 :2017-06-09 | 6 次浏览: | 分享到:

区司法局机关党委:

       你们《关于成立中共重庆万忠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请示》(涪司法发〔2017〕2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中共重庆市万忠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请你们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此复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直机关工委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