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6-09 12:06:45 点击量:3762 信息来源:原创
区司法局机关党委:
你们《关于中共天亿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更名的请示》(涪司法发〔2017〕3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天亿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更名为中共重庆市天亿(涪陵)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
此复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直机关工委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