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9时,涪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等12人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妨害公务罪一案,我局高度重视,指派律师工作管理人员到庭全程旁听该案审理,对律师辩护代理进行全程现场监督。重点围绕辩护律师庭前准备、对事实的掌握、对证据的分析判断和运用、对法律关系的掌握和运用以及代理技巧、临场发挥、表达能力、庭审效果进行旁听,这是我局首次派员旁听涉黑涉恶案件的庭审,充分贯彻落实了两高两部关于涉黑涉恶案件的庭审旁听制度。该案庭审历时5天,这是我区人民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起进入审判程序的涉恶案件。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我区辩护律师辩护方案完整,质证切题,思路清晰,庭审应变能力强,较好地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了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代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