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是传统佳节中秋节放假的第一天,涪陵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放弃休息,齐聚区司法局八楼会议室,参加涪陵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共商涪陵律师行业发展大计。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曾宪锋出席会议。会议由区律工委主任杜本忠主持。
会上,杜主任对区律工委前一阶段工作进行了简要总结,对各专业(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点评。
会议按照会前拟定的议题,一是组织学习贯彻重庆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正案,贯彻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章程修改提出要求;二是学习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及代理律师,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承办涉黑涉恶案件;三是经过充分讨论并表决,通过“建立涪陵律师行业警示名单的有关原则性规定”的动议,责成由区律工委副主任张兴扬牵头拟定草案,于本年底前提交区律工委初审后,再提交区律工委全体会议讨论,并上报市律师协会备案;四是对社会保险统一由税务机关征收后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初步探讨。
曾宪锋表示,区律工委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开端,得益于各位委员对律工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得益于委员们在工作中的齐心协力,得益于大家的敬业精神。今后,要克服一切困难,上下一心,共同把我区律师行业的各项工作做好,为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请假:王勇,因公出差:康积发)